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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申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7 9:52:22    点击量:859    【打印文章】

 

 

各科室、员工:

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促进人才团队和学科建设,温州医科大学决定开展新一轮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临床医学博士流动站所涵盖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中的在岗教授或研究员,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充足研究经费,且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一流A类学科可适当放宽。

3、以第一负责人身份承担国家级在研项目,可用科研经费达100万元以上,其中劳务费支出不少于12万元。

二、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温州医科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审批表》(附件1)和《可用科研经费表》(附件2)。

(二)审查推荐。申请人于20171025日前将合作导师申请材料(含电子版)报送人力资源处。经资格审查、学院医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合作导师申请人推荐名单,人力资源处申请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三)资格复审。学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对合作导师申请人进行资格复审。

(四)审批公布。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并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确定建议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第三批博士后合作导师名单。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文杰

联系电话:88068837

邮箱:wenjie022@126.com

联系地址:学院路校区图书馆202(东教学楼对面)

 

 

                               人力资源处

 

                               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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