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更新信息要求,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招聘信息已更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批次招聘首轮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5日17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是三级甲等医院,温州医科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医院在眼科和视觉科学临床、科研和教育等方面处于国内引领地位,眼科专科声誉和科技创新能力位列国内第一方阵,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在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连续3年位列全国眼科专科医院第一,连续5年获评专科医院最高A等级。
作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层次最高、最早开展视觉科学研究的机构之一,眼视光医院是全国唯一一家国家级创新平台“大满贯”医疗单位(国家眼部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眼视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药监局眼科疾病医疗器械和药物临床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教育部近视防控与诊治工程研究中心等等),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数视力表发明单位。建有转化基地中国眼谷,是全国首家眼健康产业综合体。率先在全国开展“眼视光医院集团”的探索与建设,已在长三角、华南、西南等地区设立10余家集团分院和门诊部。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2个岗位38名工作人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择业期毕业生以及同期出站博士后、留学归国人员、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其中留学归国人员应于2023年10月后毕业(以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和留学人员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原则上为2024年12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等问题;
7.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我院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并以我院审核意见为准。
对年龄的要求,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计划表中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专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参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年龄上限一般按45周岁掌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般按50周岁掌握。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在本单位直接体检并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本批次招聘首轮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5日17时,有意向的应聘者请发送报名表(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到报名邮箱jobseye@126.com(邮件主题设为“特岗招聘-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毕业学校”)。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蓄意隐瞒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人数组织考试。
3.应聘资格及考试安排。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将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届时将通过向应聘者预留的手机号发送手机短信或邮件推送等途径进行通知,请保证本人手机和邮箱处于有效状态。
(二)考试
1.资格复审。考试前,考生需在指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有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英语等级证明、在校学习成绩单、就读学校政审意见、其他证明符合报考条件(如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政治面貌等)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已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已有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英语等级证明、其他证明符合报考条件(如职称或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等)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国(境)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或其他可体现主修课程的官方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面试。本次考试采用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安排以我院通知为准。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情况。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各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招聘单位可视情况安排考察对象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情况作为考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或不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递补。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安排以适合开展下一环节、阶段工作安排为前提。
2.调剂。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在符合调剂岗位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应聘人员填报调剂志愿及其综合表现等情况,招聘单位可视情况安排岗位调剂。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或应届毕业生到期仍不具备报到条件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网站(www.wzeye.cn,院务公开-人才招聘专栏);
2.温州医科大学网站(www.wmu.edu.cn,人才招聘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t.zj.gov.cn,招聘公告专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监督电话:0577-86689737(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
联系电话:0577-88075571(温州总院黄老师、陈老师),0571-86953637(杭州院区吴老师)
E-mail:jobseye@126.com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70号(温州总院);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618号(杭州院区)
附件:
1.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计划表.xlsx
2.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特岗招聘报名表.docx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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