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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眼科医院杭州院区岗位招聘公告

作者:djb    来源:党建办    发布时间:2022/6/14 9:09:21    点击量:85    【打印文章】

一、单位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杭州院区为温医大附属眼视光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分属院区,于20101119日正式开诊,目前设有视光学、斜视弱视、屈光手术、白内障、眼底病、青光眼、角膜病、眼整形、眼鼻相关等临床专科。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成立于1998年,2009年经省卫生厅批准增挂“浙江省眼科医院”,是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研究型高校附属医院,已跻身于国内眼科专科医院的第一方阵,是全国唯一拥有眼科领域的三大国家级平台(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眼视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眼科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单位,同时还拥有教育部近视防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视光学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医教研平台。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6名,所有岗位均要求身体健康,并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适应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招聘信息.png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62311:00。经初选确定后通知参加面试人员,经考核后择优录取。

(二)报名方式

填写附件《求职人员情况表》,并附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angzhoueye@126.com。邮件主题格式需: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毕业学校。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需携带以下材料,于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面试:

1.个人详细简历1份,含各方面业绩证明材料;

2.职称、执业资格、获奖(荣誉)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各层次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5.英语等级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6.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7.【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8.【已工作者】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社保缴费清单等工作经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目前处在职状态的,可后补离职证明;

9.政审证明,境内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在职职工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境外在校学生、未就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出具, 注明有无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外籍或港澳台同胞无需政审证明,由个人政治立场申明替代(阐述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政治立场、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看法、对未来入境期间的政治立场承诺。无指定格式要求,阐明即可);目前处在职状态的,可后补;

10.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派出所出具。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五、考察、体检及录用

1、考核通过后,将对通过考核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才素质、工作实绩、人岗相适等情况,并组织考核通过人员进行相关项目体检。

2、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与杭州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所有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六、报考说明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诚实应聘,如实提供或陈述。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隐瞒心理疾病、精神病、传染病、过往病史、犯罪记录、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不符合我院招聘要求等情形,或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或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存在违反招聘纪律的情形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其后查实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即予解除合同。

2、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取得离职证明或其他无法办理入职手续情形的,不保留其录用资格,视为其自动放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0571-86795919 (俞老师)

邮箱:hangzhoueye@126.com

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6181208

 

附件求职人员情况表(通用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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