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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视光诊疗产品的议价采购公告

作者:cwz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7 0:00:00    点击量:468    【打印文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含茶山诊疗中心)、苏州市眼视光医院和丽水市中心医院等三家共同联合,就2010年视光诊疗产品的供应和服务,采取议价采购方式统一组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和谈判。

一、采购编号:WZEYE-2010001

二、采购内容:

标段一、眼镜片(库存片及车房片,含树脂、玻璃);

标段二、光学眼镜架(含金属、塑料及特殊材料);

标段三、太阳镜;

标段四、角膜接触镜(含软镜和RGP镜);

标段五、角膜接触镜护理液(含软镜和RGP护理液);

标段六、弱视诊疗产品;

标段七、其它,如:镜盒、镜布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合法的产品生产或经营代理权;

2.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合格的质量证明或相关的合法销售注册证等;

3.具有及时供货能力,能保证在接到订货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产品按需方要求的数量及时送达医院;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投标文件的签字人必须是投标方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6.供应商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须携带(或邮寄)下列证明资料:

1.        《议价报名申请书》(点击下载)

2.         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采购项目中标段四、五、六类);

4.        卫生许可证(采购项目中标段五类);

5.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授权证明);

6.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非自产自销,需提供各品牌委托加工书或其他有效证明(采购项目中标段一、二、三、七类);

7.        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证书材料的复印件;

8.        产品质量证书复印件;

9.        相关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认可表(采购项目中标段四、五、六类);

10.  进口产品须提供进口报关证明;

11.  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注: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综合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购买议价采购文件。

六、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 1 月 20 日下午4时整。

七、议价采购文件的发售事项:

1.发售时间:2010年 1月 20 -- 25 日

2、发售地址: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物资部

3、议价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八、议价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 2 月10日下午4时整。

九、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学院西路270号 温州医学院科教楼103室

2. 电话: 0577-88068805;   传真: 0577-88068810

3. 联系人:叶老师,徐老师

4. 邮编:325027

5Emailxxl@mail.eye.ac.cn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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