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
关于低视力电子助视器的议价公告
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2009年新增采购低视力电子助视器类产品,现采取议价采购方式,议价事项如下。
一、采购编号:WZEYE-2009017
二、采购项目内容:低视力电子助视器
三、议价须知:
1、参加议价的单位必须填写《议价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需装订成册):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复印件;
(2)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有医疗器械产品);
(3)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授权证明);
(4)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非自产自销,需提供各品牌委托加工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5) 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证书材料的复印件;
(6) 产品质量证书复印件;
(7) 进口产品须提供进口报关证明;
(8) 产品报价单及供应商提供的其它优惠政策;
(9) 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注:所有提供资料必须按照以上清单顺序要求进行编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议标申请书》与正本装订一起,并放于首页),副本一份,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骑缝章,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议价书必须密封并签名加盖公章。
2、请参加议价的单位须在2009年10月30日下午16:30之前将上述资料和议价申请书递交至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物资部(温州医学院科教楼103室)作资格初审,逾期将不受理。
3、符合初审资格的单位名单将于2009年11月10日公布在中国眼视光网(www.eye.ac.cn )上。
4、确定办法:
(1)参加议价的单位必须通过资质审核,所提供的文件应符合议价采购邀请的要求。
(2)评价因素:
A.价格;
B.货物的品牌、质量;
C.交货期和供货能力;
D.售后服务承诺、综合实力、业绩信誉等;
E.其它优惠政策。
结合以上各项因素,最后根据2009年我院的采购需求,以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性价比最优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5、确定后,双方即签定《成交确认书》,一经双方代表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并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物资部 徐小拉 叶金琳
地址:浙江省温州学院西路270号温州医学院科教楼103室
邮编:325027
电话:0577-88068805 传真:0577-88068810
Email:xxl@mail.eye.ac.cn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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