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2016年第2号)公告精神,经报名及资格审查,拟安排笔试和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情况
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情况汇总见下表,详细名单见附件1。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合格报名人数 |
眼科临床医生(硕士) | 2 | 5 |
眼科临床医生(主治) | 2 | 1 |
临床护士(硕士) | 1 | 0 |
临床护士(本科) | 1 | 7 |
科研人员 | 1 | 2 |
实验人员 | 4 | 9 |
合计 | 11 | 24 |
说明:眼科临床医生(硕士)、眼科临床医生(主治)、科研人员及实验人员岗位合格报名人数不足最低开考比例,因岗位工作急需,经商有关部门后,按实际合格报名人数开考;临床护士(硕士)因无合格报名人员,本次不安排考试。
二、流程安排
日期 | 开始时间 | 事项 | 报到地点 |
6月28日 (星期二) | 13:30 | 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 | 温州院区:医院9号楼704人力资源部 杭州院区:医院1208室人力资源部 |
14:00 | 资格复审 |
14:30 | 笔试 |
6月29日 (星期三) | 09: 00 | 面试 |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需下载填写《求职人员情况表》(附件2),于6月27日9:00之前发送至邮箱jobseye@126.com。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1. 个人详细简历。如有期刊论文、科研课题等业绩,提供证明材料;SCI期刊论文需注明影响因子。
2. 身份证,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3. 职称、执业资格、获奖(荣誉)证书。
4.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5. 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6. 现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工作经历证明。
7. 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8. 政审证明(原件)。由学校或现工作单位出具,注明有无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9.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面试。
10. 招聘岗位已注明的其他资格条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中注明原件的,应聘人员均需提供应聘材料原件至本次招聘完成;其他材料验原件后交复印件(一式三份)。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四、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5小时。超过开考时间30分钟或缺席者,作缺考处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招聘条件对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直接采取面试。
五、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英语口语等情况。部分岗位涉及临床操作、课件试讲等考核内容。岗位面试安排顺序以现场公布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温州院区
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0577-88068837
E-mail:jobseye@126.com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70号眼视光医院人力资源部(9-704)
(二)杭州院区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71-86795919
E-mail:hangzhoueye@126.com
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618号眼视光医院人力资源部(1208)
附件: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