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温州医科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全额预算拨款。单位位于温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眼视光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工作人员共计34名,为专任教师(含科研)及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涉及眼科学(眼视光学)、内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光学、生物学等专业。全部岗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见附件。有博士招聘计划的岗位常年开放报名,且不受招聘名额限制。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学历学位为硕士的,如无职称或工作经历要求,要求为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需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学历学位为博士及部分有职称或工作经历要求的硕士,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届别不限。
(二)英语等级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2006年及以后,大学英语成绩为425分及以上);留学回国人员要求雅思平均6.5分或新托福90分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4年2月11日下午17点。
2、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报名平台同步进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通过网上平台反馈理由。
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招聘条件对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主系列(医、技、护)专业技术岗位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但招聘单位因工作岗位急需情况需要按实际报名人数继续组织考试的,经研究并商相关部门后,在指定网站发布补充性公告。
3、应聘资格的取得
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将于2014年2月中旬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有关安排,并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招聘条件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不安排笔试。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需笔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不折合)即为其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预计于2014年2月中旬举行。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笔试科目为相关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5小时。
笔试前,考生需在指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在校学习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已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科和研究生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若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安排以通知为准。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英语口语等情况。部分岗位还涉及临床操作、课件试讲等。
各岗位入围体检环节人数按1:1比例确定。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核
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需要递补的相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岗位相关单位直接咨询。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
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0577-88068837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70号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人力资源部(9-610)